公房管理制度

公房管理制度




一、实验室用房分四类:科研和办公用房、公共实验室用房、研究生学习用房、公共会议室教室用房。本着高效、合理的原则,由实验室统一规划安排房间的用途。

二、科研和办公用房是课题组教师教学科研的场所,保证教师都有办公用房,科研用房根据课题需要合理分配和调整。

三、全体人员均有权使用公共实验室、会议室、教室和休息室,任何人不得占用。

四、研究生学习用房实行流动使用制,根据学生在编情况进行调整。在职研究生不再安排学习用房。

五、科研和办公用房,不得转借他人,一经发现,立即收回;公共场所不得堆放个人或课题组的物品;个人或课题组不能随意改造大楼内的房屋结构,进行不破坏结构的装修需报实验室批准。

六、教职工退休时,应交回科研和办公用房。特殊情况,需重新申请用房,经室务会讨论批准,另行划拨使用。

七、实验室房间钥匙实行统一管理,实验室主管人员和安全员各保管一套全楼的钥匙;值班员保管主要进出通道、电梯和楼层大门钥匙;其他钥匙由各个房间负责人保管。

八、管理钥匙的教工,承担相应的责任;因钥匙丢失或其它原因,更换门锁,必须及时交回两把钥匙;公用房间钥匙不得随意配制。

九、公用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为仪器设备使用者开关门,不得将钥匙随意借出。

十、教职工调离和学生离校前必须办理钥匙移交手续,否则实验室拒绝在离校手续单上签字盖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