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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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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电管理制度



一、节约用水,发现水阀漏水现象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;

二、严禁将废弃物倒入水池;

三、严禁在铸铁下水管中倒化学药品或进行化学清洗;

四、严禁将有沉淀的浆水、可固化物或固体物质倒入下水管中;

五、忘关水龙头造成的水外溢、设备被淹等,责任人应赔偿损失,并按条例规定处以罚款;

六、节约用电,专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电费由使用者承担;

七、严格区分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的用途,严禁在照明插座上使用大功率设备;

八、实验所需大功率电源,必须经实验室批准,拉专线供电;

九、爱护公共照明设备,严禁私拆、挪用灯具;

十、离开实验室、办公室应注意关闭电源;

十一、进行老化试验或其它长期通电试验时,必须有人值班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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