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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品和精贵物品管理制度

一、对危险品和有害健康的化学物品(剧毒品、易燃品、易爆品、油料、燃料、挥发性化学品等),实行固定地点存放,由实验室专人统一管理。

二、压力容器使用和存放必须远离火源,能够产生爆炸性反应的不同气体瓶严禁同室存放。压力气瓶使用后立即关闭气阀,压力容器需要定期检查气密性。

三、贵重物品专人妥善保管,使用有记录。

四、易燃物品存放地应该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。

五、严禁在压力容器附近进行电焊、气焊等明火操作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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